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(ti)如下:
1.租賃前雙方(fang)調研深度不夠,從(cong)而造成決策失誤(wu)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(lin)設(she)備比(bi)較(jiao)合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于(yu)某(mou)些(xie)原因(yin)致(zhi)使租賃(lin)時(shi)間(jian)延長或(huo)工作(zuo)量增(zeng)加(jia),導致(zhi)租賃(lin)費用大增(zeng);
由于對施工(gong)機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(er)(er)使租賃設備形成大(da)馬拉小車而(er)(er)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(wu)設備(bei)租賃(lin)標準(zhun)化格式合同(tong)文本,造成租賃(lin)合同(tong)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(sheng)糾紛(fen)。
雙方在簽訂合同(tong)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使用風險意(yi)識不(bu)強,合同(tong)缺乏準確(que)性、嚴(yan)密(mi)性,對設(she)備返還狀況(kuang)和完整性沒有嚴(yan)格的界(jie)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(zuo)人員(yuan)隨機而(er)來(lai),但機械日常維修(xiu)由誰(shui)負責在合同中未(wei)說清(qing)楚,造成設(she)備在現場管理不善,使(shi)設(she)備租(zu)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進入(ru)施(shi)工(gong)現場(chang)后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備的使(shi)用管理(li)不善,施(shi)工(gong)方案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設(she)備現場(chang)管理(li)辦法(fa),致使(shi)設(she)備閑(xian)置,降低使(shi)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僅(jin)要選擇好租(zu)賃公司,還(huan)不可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(ze)后(hou)期出現(xian)問題將是(shi)一個(ge)很大(da)的麻(ma)煩(fan)。